据国土资源部消息,为加强矿山储量动态监视治理工作,落实矿山储量治理责任,国土资源部近日发布了《矿山储量动态治理要求》。
据悉,这是国土资源部成立以来第一次对矿山企业的储量治理提出明确具体的要求,其核心精神是,保护资源必须落实储量治理责任。
《要求》提出,大中型矿山必须建立矿山地质丈量机构,小型矿山必须配备地质丈量职员。
针对我国小矿治理现状,《要求》提出,没有地质丈量机构的小矿应当聘请有资质的矿山地质丈量机构对矿山年度资源储量动用情况开展地质丈量工作,每年至少施测一次。
此外,《要求》还对矿山储量治理重要基础工作--资源储量损失、回采率考核、储量报销等内容作出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