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中旬,经湛江市政府研究同意,《湛江钢铁基地项目拆迁房屋及其它建(构)筑物、附着物补偿方案》正式公布实施。据了解,该方案的房屋补偿较之前的征求意见稿有明显改善,最大程度上保护了广大被征地群众的利益。
房屋补偿标准有明显进步。据市政府正式发布的补偿方案,一般砖木结构房屋按600元/平方米的标准补偿;而《征求意见稿》中是按550元/平方米的标准补偿;框架结构楼房和砖混楼房的补偿标准也进步了300元/平方米左右。根据将要实施的补偿标准,一套200平方米、水电齐全、瓷砖装饰外墙的二层砖混结构楼房,比以前公示方案可多得3万元的补偿金。
终极补偿方案还增添了补充条款和很多细节性条款,对不同情况予以区别对待。如房屋类补偿标准中,将框架结构楼房分为“瓷砖装饰外墙”和“无瓷砖装饰外墙”两类,砖混楼房分为“瓷砖装饰外墙”、“石米装饰外墙”和“灰土装饰外墙”三类,补偿标准差价在100元到50元之间,以照顾各类不同装饰的楼房造价的差别,更公平的予以补偿。水井类补偿标准,细化为“水泥管”、“塑料管深井”和“金属管深井”三个种别。增添的补充条款中,譬假如树类补偿条款后面补充“以上各类果树,单位面积种植的棵数超过公道种植棵数的部分不予补偿,单位面积公道种植棵数由相关职能部分认定”,以防止抢种果树、骗取补偿的情况发生。另在补偿方案中,个别补偿标准被下调,以此来防止投机行为。比如新建的砖墙棚房,补偿标准由原来公示的“300元/平方米”或“250元/平方米”,降低到150元/平方米;简易棚房补偿标准由原来公示的“220元/平方米”或“200元/平方米”降低到70元/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