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营口海事局“载运钢材、精选矿粉、散装谷物等特殊货物船舶专项整治活动”圆满结束,通过专项整治活动,航运企业、船舶、代理人、港口等相关部分或职员对载运特殊货物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特殊货物海上运输治理进一步规范,使一度有“抬头”之势的载运特殊货物船舶安全事故得到有效扼制。与此同时,特殊货物海上运输还存在很多棘手的题目,加快建立和完善载运特殊货物安全治理机制,完善健全相关法律法规,进步抵御风险的能力,显得尤为迫切而又任重道远。
钢材海上运量大增安全隐患有“抬头”之势
据不完全统计,2007年,在国内沿海水域先后有4起载运钢材的船舶发生险情或事故,其中,一起因船舶载运的钢材货物移动而倾斜,经海事部分救助而脱险,一起事故因碰撞而翻沉,另两起事故因船舶遭遇大风而翻沉。钢材海上运输安全已不仅仅是区域性的题目,成为近期国内海上运输安全的突出题目,引起社会的关注。
营口海事局局长王杰武向记者先容,营口港2007年吞吐量突破亿吨,来港船舶数目大增,营口港钢材年吞吐量占东北地区钢材出海量的60%以上。载运钢材船舶的大幅增加,安全隐患也随之加大。 据海事部分分析,上述事故或险情的发生既有客观原因也有主观原因,客观原因主要是恶劣的气象海况。上述提及的4起事故或险情中,一起沉没事故当时海况为能见度不足100米的浓雾,能见度较差,船舶疏于了看造成碰撞。其它3起事故或险情发生时海面均出现8级及以上大风,浪高3米以上的恶劣天气。
其主观原因主要有航运企业对安全治理相关要求执行不力,安全治理责任制落实不到位,企业安全投进不足,不能满足安全治理要求,水上从业职员整体综合素质不高,对风险估计不足,应急处理能力不强,船舶货物装载不当,没有进行有效的绑扎,船舶技术状况不良等。
严把三关两制度防范事故于未然
载运钢材的船舶发生险情或事故引起了海事部分的高度重视,交通部海事局专门下发《关于加强大风天气下黄海北部及渤海海域部分散杂货船的安全治理的通知》,2007年下半年,营口海事局在“两防”专项整治活动中,将“加强载运钢材货物的国内航行船舶积载和系固的治理”列为辖区船舶治理隐患之一,还召开了特殊货物海上运输安全治理工作会议并开展了为期40天的“载运钢材、精选矿粉、散装谷物等特殊货物船舶专项整治活动”。
在专项整治活动中,海事部分着重船舶“装货前、装货中及装货后”三个环节,严把船舶签证关、现场监视和船舶安全检查关、气象海况预警和监控关,并实施了船舶装货前自查确认制度和船舶延时装货制度。
船舶装货前,必须对照《船舶装货前自查确认表》所列项目进行自查并经船长确认,重点检查船舶装载、堆装和系固情况、货舱水密完整性、污水井是否通畅、气象接收设施及航警信息处理情况等。船舶的出港签证时间必须在船舶装货作业完成后办理,同时要求船方正确填写并提供《船长开航前声明》并附相关检测或校准材料。
在现场监管中如发现船舶船体结构安全强度、水密完整性等方面的严重缺陷,向船舶签发《船舶延时装货建议书》,对船舶实施具体安全检查。
营口海事局针对载运特殊货物船舶重点隐患,制订了《载运特殊货物船舶专项整治活动检查表》和《载运特殊货物专项整治活动内部工作程序及检查指导》。领导带班24小时现场检查,对到港装载特殊船舶实施装货前检查,确保“每船必查”,对于现场检查中签发《船舶延时装货通知书》的船舶、改建船舶和老龄船舶列为船舶安全检查的重点船舶。此外,根据气象信息,在拟离港船舶航经水域24小时内存在8级及以上大风天气时,对船舶实施限制航行、禁止航行等治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