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信贷在国外起步较早,1974年联邦德国成立了世界上第一家政策性环保银行,专门负责为环保项目提供优惠贷款。目前国际上通行的绿色信贷产品主要包括:(1)项目融资。(2)绿色信用卡。(3)运输贷款。(4)汽车贷款。(5)贸易建筑贷款。(6)房屋净值贷款。(7)住房抵押贷款。鉴戒国际经验并结合国情,我国贸易银行的绿色信贷业务创新可以考虑围绕以下几种模式展开。
积极探索“两高”贷款的退出通道,采取差异化的信贷政策以及渐次退出、“有退有进”策略,进行“过渡性”高碳贷款业务创新。
1.在行业政策敏感度分析的基础上公道安排产业信贷退出次序,对政策敏感度较高行业可以考虑提供短期融资支持。
由于金融危机等外部因素影响,在发展经济和保护环境的权衡中,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有时会做出相机调整,导致产业政策不连续的情况出现。
针对这种情况,贸易银行可对一段时期的政策进行仔细研读,区分哪些产业和项目是一直列在禁止行列的,哪些产业和项目的调控政策是轻易发生变化的,前者可称为低政策敏感度产业或项目,后者可称为高政策敏感度产业或项目。
在政策敏感度分析的基础上,制定“两高”信贷退出次序,先退出哪些低政策敏感度行业和项目,对于政策敏感度高的产业或项目,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考虑发放短期项目贷款。
2.在企业个体资质分析的基础上,考虑发放“治污”项目贷款、产能转换项目贷款。
对列进禁止类行业的企业,不能采取“一刀切”的策略。对于其中环保水平相对较高、资质优良的大客户,假如对方有意增加“排污”投进或者进行产能转换、在规定时间内有看环保达标,可以考虑继续为其提供节能减排项目贷款、节能减排技术创新贷款或者产能转换项目贷款。
这样做的目的,既能避免产业结构调整过程中优质客户的流失,也可降低贸易银行前期信贷资产的风险,同时也为推动国家产业结构调整做出积极贡献。
3.发放吞并重组贷款。
在特定经济发展时期,我国政府对“两高一资”产业的政策一是淘汰,二是吞并重组以增强国际竞争力。
大力支持“低碳”产业发展,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积极创新低碳贷款业务。
1.拓宽抵(质)押物的类型,开展低碳企业抵(质)押贷款业务。
大部分低碳企业,处于发展初期,规模小、底子薄,又不满足资本市场融资条件,急需银行信贷支持。贸易银行可适当拓宽抵(质)押物范围和类型,为其提供项目贷款,比如专利权抵(质)押贷款,CDM项目的碳权抵(质)押贷款。
2.和地方政府合作,开展低碳企业地方政府担保贷款业务。
出于争抢低碳经济区域发展制高点的考虑,各地方政府对一些项目给予充分支持。对于有地方政府提供全额或高额担保的项目,贸易银行可以考虑发放项目担保贷款。
3.创新担保模式,开展“产业链担保”和“企业联保”贷款业务。
由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提供担保,或者在综合评估几个企业整体资质的基础上,发放“产业链担保”贷款和“企业联保”贷款,帮助低碳企业解决发展初期的资金瓶颈。
4.加强与兄弟贸易银行的合作,开展联合贷款、转贷款、综合授信、票据融资等创新业务,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积极为节能减排和低碳技术项目提供融资支持。
争取与国外相关组织和机构合作,开发“转贷”业务。
现阶段,加强与国际金融组织与跨国银行合作,扩大在能效融资、碳市场、碳基金、天气保险、融资项目环境影响评估等方面的合作,不但是融进国际碳金融市场的可行路径,也是学习和吸收境外机构绿色信贷经验的过程。这方面的成功经验有浦发银行与国际金融公司的合作、华夏银行与世界银行和法国开发署的合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