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上午9:30,中国商务部大楼6号楼8层,公平贸易局会议室。一场紧急闭门会议在此召开,气氛紧张、严厉。
会议由商务部公平贸易局副局长刘丹阳主持,议题只有一个:针对10天前美国商务部抛出的14条贸易救济政策建议展开讨论,逐条分析,研究对策。机电、轻工、五矿等六大进出口商会代表悉数出席,数位贸易救济领域权威律师也受邀参与讨论,会议一直持续到下午2点。
此前的9月1日,中国商务部在其网站上发表声明,对美方的14条建议表示“严重关切”。
“美国此次14条建议,将影响到中国企业反倾销和反补贴的应诉待遇,不仅会使中国企业面临的双反税率进步,也将刺激美国国内产业限制中国出口产品的要求增多。”商务部公平贸易局副局长刘丹阳在接受《财经国家周刊》书面采访时说。
刘丹阳担心,美方此举可能带来进一步的负面影响,甚而引发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效仿和连锁反应,形成新的贸易保护主义大潮。
“利剑”出鞘
8月26日,美国商务部网站公布了有关贸易救济措施的14项建议(见附表)。美国商务部部长骆家辉同时发表声明表示,这些新措施的目的,是为了保证美国企业和工人的利益,使其可以依靠更加可靠透明的机制寻求救济,免于遭受不公平贸易带来的损害。
2009年,美国共发起34起反倾销、反补贴案件,其中有22起针对中国,占案件总数的65%。2010年至今,美国共发起4起反倾销、反补贴案件,全部针对中国。中国将首当其冲受到美国新贸易措施的最大影响。
“这是美国首次大规模抛出加强反倾销反补贴措施,对未来影响巨大。”一位参加紧急闭门会议的职员对《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表示。
中国商务部以为,14条建议中有多项内容破坏贸易救济调查的正当性、公道性基础。对第六条建议,“在针对非市场经济国家的反倾销调查中,计算出口价格时,要重新考虑扣除出口税和增值税的处理方式”,中方则明确表示异议。
在反倾销案件中,涉案企业出口价格与倾销判定关系较大,出口价格越低则倾销幅度越高。当前,美国只在日本等市场经济国家的反倾销案件中,才实行在出口价格计算中扣除出口税的措施,并没有在非市场经济国家中实行过此项。
中国商务部表示,新的建议不应违反美国法院在以往司法诉讼案中做出的裁定,这是不具有正当性的。
北京嘉润道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张军对《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表示,从这些新措施中可以看出,美国已经把非市场经济的题目远远扩展到WTO所给的范围之外,从实体上和程序上都有扩大和滥用现象,带有明显的歧视性。
除了上述针对非市场经济国家的建议外,美国商务部还提出了6条普遍使用的规则,加大了企业应诉的难度。例如第9条,取消“以往连续三年反倾销(或连续五年反补贴)复审税率为零时,涉案企业即可被排除在相应反倾销(或反补贴)税令外”的做法。
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李法寅说,他的一家客户企业在得知此项建议时非常沮丧,由于这家企业在反倾销案件中已经连续拿到了两年的零税率,假如这条新措施实行,将意味无论第三年案子的结果如何,他都将继续留在美国被起诉名单中,直到案子终结。
此14条建议,体现了“四增一减”的变化,中国轻工工艺品进出口商会公平贸易工作副主任王健对《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说,即增加了美国政府的自由裁量权;增加了中国企业的应诉本钱;增加了反倾销、反补贴裁决中企业所得税率;增加了企业应诉的风险;减少了应诉的时间。
“美国商务部抛出的这14条建议每一条都将是一把利剑。”张军补充道,假如所有条款都真正实行的话,未来中国企业的反倾销、反补贴案件胜诉的机会将非常小,而且终极拿到的双反税率会非常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