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收进分配结构曾有过不同表现。从近阶段看,居民收进占国民总收进的比重明显下降,居民可支配收进在国民可支配总收进中的比重也呈持续下降态势。这种状况,对扩大内需、特别是扩大城乡居民的终极消费需求是不利的。如何调整收进分配关系,使居民收进增长与宏观经济增长相匹配,值得研究。
当前,收进分配题目正在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要扩大居民消费,推动经济增长,不理顺收进分配关系,进步城乡居民的收进水平,是很难启动扩大内需,特别是居民终极消费这个增长引擎的。
收进分配包括初次分配和再分配两个层次。初次分配是对生产要素的分配,再分配则是生产环节之后通过经常转移的形式对收进的分配。生产活动形成的原始收进,是整个收进分配的出发点,经过初次分配,形成了一国的初次分配总收进;经过收进的再分配,终极形成了一国的可支配总收进。一国的初次分配总收进和可支配总收进,在政府、企业和居民之间分配的比例及其相互关系,即通常所说的三者分配关系,就是宏观收进的分配格式。
居民收进占国民总收进的比重明显下降
改革开放以来,以1996年为分界线,国民收进初次分配大体可划分为向居民倾斜(1978~1995年)和向政府、企业倾斜(1996年至今)两个阶段(见表)。
第一阶段:1978~1995年,这一时期收进初次分配的主要特点是向居民倾斜,居民收进比重上升较快,特别是在80年代后期,一度出现了收进向居民过快倾斜的现象。1988年,居民收进所占比重达到了70.2%。同时,政府收进比重下降较多,企业收进比重有降有升。1995年,居民、政府和企业三者收进比重分别为65.1%、15.2%和19.7%,与1978年相比,分别上升了14.1个百分点、下降了20.6个百分点,上升了6.5个百分点。
第二阶段:1996~2007年,随着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变化,居民收进比重在不断下降,而政府收进比重和企业收进比重不断上升,收进初次分配出现向政府和企业倾斜的趋势。到2007年,居民、政府和企业三者收进比重变为57.9%、19.5%和22.6%。与1995年相比,分别下降了7.2个百分点,进步了4.3个百分点和1.9个百分点。
居民初次分配收进主要由劳动者报酬、营业盈余总额和财产净收进构成,其中劳动者报酬占80%以上。劳动者报酬和居民财产净收进增长慢于国民总收进增长导致了2000年以后居民初次分配收进占国民总收进的比重出现快速回落的现象。2000年以来,除了2001年和2007年两年劳动者报酬增速快于国民总收进外,其余6年劳动者报酬增速都慢于国民总收进。2000~2007年,居民财产净收进年均增长9.3%,低于同期国民总收进增长5.1个百分点。居民财产净收进增长较慢导致其占居民初次分配收进的比重由2000年的4.9%下降至此2007年的4.1%。
居民初次收进增长较慢的主要原因,一是我国经济增长的就业效应不足,高增长伴随低就业。近年来,中国经济增长中技术进步和效率改进的贡献份额比较大,同样的物质和人力投进可以获得更大产出,同样的产出对劳动力的需求较少。由于第三产业发展滞后,其吸纳劳动力就业的能力明显不足。与此同时,第二产业内部资本替换劳动的趋势日益明显,导致第二产业的就业效应在90年代中期以后就已经出现递减趋势。
另外,在国有经济进行改制重组和调整产能过剩行业的过程中,必然会导致一部分劳动力下岗、失业。以上因素导致了我国经济总体上呈现高增长态势,但经济增长对就业带动的效应明显下降,1980年的就业弹性是0.418(1个百分点的GDP能够创造0.418个百分点的就业),2000年下降到0.113,2007年进一步下降到0.063。2000~2007年,投资驱动型经济高增长伴随着失业率的不断攀升。2000~2007年GDP的增长速度分别为8.4%、8.3%、9.1%、10%、10.1%、10.4%、11.6%和13.0%,而同期我国城镇登记失业率分别为3.1%、3.6%、4.0%、4.3%、4.2%、4.2%、4.1%和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