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工信部牵头对《钢铁产业发展政策》进行调整和修订的工作已近扫尾。日前据相关人士透露,目前该修改草案正在征求部分和企业意见进行讨论和修改,或将在今年年底前公布。新政或将改变过往单纯以设备规模为淘汰标准的“一刀切”模式,而将标准覆盖到整个生产线上,综合考虑装备水平、能耗、环保等指标对企业进行考核。同时,国家将更加鼓励钢铁企业吞并重组,对跨区域整合将给予优惠的税收、贷款等鼓励政策。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与旧的钢铁产业政策相不同的是,新的政策将更加具备可操纵性,新增了循环经济和外贸政策两个篇章。据了解,目前实施的《钢铁产业发展政策》是2005年制定的,由于钢铁行业现已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旧政策已不再适应当前发展,目前正在修订中的新政策中包括中国钢铁产业定位、调整产业集中度、产业布局调整方向等10项主要内容。
新的钢铁产业政策调整的同时也为产业吞并重组提供了新的机会,在今后的发展过程中将形成以大型团体化为主的钢铁格式。
预计到2015年,全国将形成1至2个规模达亿吨级的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特大型钢铁团体,形成若干个5000万吨以上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团体。
事实上,从过往到现在我们一直在探讨钢铁产业的调整题目,但是始终也没有结果。这次国家相关部分加快产业政策调整步伐,将会有哪些具体的整合措施呢?
近日,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等部分召开“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第三次部分联合信息发布会。据业内人士在发布会上透露,工信部正在会同有关部分抓紧制定和发布钢铁和水泥两个行业准进条件。
根据中国钢铁产业协会的消息,钢铁业准进条件已经征求意见完毕,近期内有看公布,主要内容是“就资源配置、铁矿石经营秩序、淘汰落后指定相关标准”,以上标准将在以前基础上有所进步。
这种在原有基础上的进步有多大空间,我国的钢铁企业将迎来哪些新一轮淘汰落后产能的措施呢?
在产业准进方面,以往通过进步高炉标准来淘汰落后产能的“老办法”将有所改变。新的钢铁产业政策将对炼钢整个生产环节逐一制定标准,从生产工艺和环保等方面都要进行规定和限制。这样,一方面可以确保减低对环境的污染;另一方面,比单建高炉更高的购置本钱也将制约企业盲目扩建。
根据《钢铁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2011年底前我国将再淘汰400立方米及以下高炉、30吨及以下转炉和电炉,相应淘汰落后炼铁能力7200万吨、炼钢能力2500万吨。
在调整产业集中度方面,政府将更加鼓励企业进行吞并重组,除了将构建大型钢铁团体外,同时也鼓励民营企业之间的联合重组。在未来钢企吞并重组后的产能题目上,将实施“有上有下”的方式,即新上项目将结合老旧、落后项目的消失,从而淘汰落后产能,实施结构调整,达到从总量上控制产能的目的。在未来钢企吞并重组后的产能题目上,将实施“有上有下”的方式,即新上项目将结合老旧、落后项目的消失。
此外,新的政策还将促进民营企业间的联合重组。一方面民营企业由于规模较小导致采购本钱居高不下,另一方面这类企业融资难度不断增加,多数民营钢铁企业对于收购重组有着强烈的需求。同时,民营钢铁企业应该发挥各自的上风进行产业和资本整合,将主要精力放在生产高附加值的产品上,并且有步骤地到海外设厂布点。
目前,中国钢铁产业正在由中西部地区转向沿江、沿海地区,由资源条件较差和环境容纳能力较差的地区转向东部沿海地带。新的钢铁产业政策究竟何时发挥作用,到底能够发挥多大的作用,这要看未来的市场经济发展情况。市场经济的发展不可能适应领导者所制定的政策措施,只有政策措施往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这样才能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生存与发展。新政策的贯彻力度到底有多大,我们共同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