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振兴是中心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出发做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在《中共中心国务院关于实施东北地区等劳动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中发[2003]11号)下发之后,国家又再次发布《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实施东北地区等老产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3号,下称“33号文”),作为新形势下将东北发展成为我国新的经济增长极的重要措施。
33号文中,推动企业吞并重组被摆在非常显要的位置。
文件提出,推动企业吞并重组,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团体。支持中心大型企业团体和地方企业相互联合重组。鼓励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等各类投资主体参与老产业基地企业改革重组。优先支持实现吞并重组的企业进行技术改造。
东三省国企退出一般竞争性领域
事实上,黑龙江省企业改制重组已经取得了一系列的成效,黑龙江省国资委改革处处长张玉福指出,2008年底,全省国有企业改制面已超过98%。改制后形成国有、民营、外资等多种所有制形式并存的竞争局面,企业以股份制为主要形式。
“一批国有大中型企业先后从纺织、轻工、造纸等竞争性领域退出”,张玉福指出,已改制但仍保存国有控股的大中型企业,则向煤炭、石化、装备制造等行业和领域集中。在增加值、收进等指标中,国有所占比重已由2002年50%以上降至30%左右。
在吉林省,地方国有产业企业中,2004年全省规模以上国有产业企业1258户,其中地方国有产业企业1114户;2007年,全省规模以上国有产业企业391户,其中地方国有产业企业338户,比改制前2004年减少776户,减少2/3以上。
“目前吉林省地方国有资产主要集中在玄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产业、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给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煤炭开采和洗选、化学纤维制造业等六个主导行业中,”吉林省国资委总经济师何其刚表示,2007年六个行业的资产总计占全部国有产业的比重达到66.5%。
何其刚先容,吉林省国企改革的思路中,包括对竞争领域企业采取整体出售等方式退出国有,吉林省对一般竞争性行业企业和部分改制本钱净缺口较大的困难企业,选择向战略投资者整体转让、国有资本整体退出的方式,由战略投资者承接全部债务并承担改制本钱,推进企业改制。
而与此同时,对资源类、基础类、公益类企业保持尽对控股,为保证国有经济对涉及国计民生关键领域的控制力,吉林省在国企改革过程中,对资源类、基础类、公益类企业保持了国有控股状态。
吞并重组新政将出
王树年指出,年初国务院提出应对金融危机一揽子计划时,其中有一项工作就是要求有关部分抓紧制定支持企业吞并重组政策措施,目前由工信部牵头制定的政策文件正在征求有关方面意见过程中,可能不久就会出台,包括银行信贷资金对吞并重组支持,技术改造方面对吞并重组企业优先予以支持等多项措施都在讨论中。
记者从工信部了解到,11月6日,工信部召开“钢铁企业吞并重组和准进条件”座谈会。河北、山西、辽宁、江苏、山东、河南6地产业主管部分,多家企业和机构参加了会议。工信部表示,《促进钢铁企业吞并重组指导意见》目的是解决我国钢铁行业产业集中度低、落后产能大等结构性矛盾。
《促进钢铁企业吞并重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通过吞并重组,重点培育3到5家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积极推进6到7家具有较强实力的钢铁企业团体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战略性吞并重组。
事实上,各个部委都在采取行动。日前,国资委副主任邵宁表示,为加快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国资委正在筹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财政部刚刚下发的《关于编报2010年中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的通知》显示,推动中心企业的吞并重组将成为下一年度中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的重点。